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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3 14:21) |
日前,人保财险浙江宁波市江东支公司与该市兴光燃气公司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将燃气事故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和人身意外事故保险推广到全市的燃气用户家中。今后,宁波市民交几十元钱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保障。
燃气事故保险是专门针对因燃气设备以外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设计的险种,提供了一个相当好的抵御燃气事故风险的方式。这项保险保费为60元,保险责任涵盖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个方面。其中,燃气用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为10万元/户,家庭房屋和室内财产的保额分别是3万元和2万元。该项保险采用自愿投保的方式,用户在市区的各燃气公司网点即可办理。
燃气事故保险目前在宁波用气市民当中并不普及。保险意识薄弱是保险公司在推广这项业务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据业内人士透露,很多市民并不愿意购买这类燃气事故保险,一些市民认为自己很注意用气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会发生煤气、天然气中毒事件,所以不愿意购买该险种;还有一些市民则认为,自己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再购买燃气事故保险可能冲突。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一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责任可能覆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很多方面,所以费率较高。燃气事故保险费率比较低,由于采用了特殊风险单独承保的方式,与一般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并不冲突。客户如果不幸发生保险事故,还可以同时获得保险公司的双重给付。在燃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多一份针对性的保障,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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